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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以温暖拥抱世界(六)

174.以温暖拥抱世界(六)

    “尼德霍格明明是你们的父亲,可你们的关系好像不太好。”

    “岂止是不好,简直是不共戴天的仇恨。”夏弥点头,“卡塞尔跟你说尼德霍格是被人类杀死的,可你有没有想过,以尼德霍格的力量,他怎么可能死于人类之手?那是一场血淋淋的背叛,所有龙族都继承了尼德霍格的天性,渴望权与力,这就是尼德霍格所犯下最大的错误。中国的古语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尼德霍格当然不是匹夫,他是至高的皇帝,可就像历史中的每一位皇帝一样,坐在王座上的人注定会被觊觎这位置的人推翻,更何况他的手中还握着权与力,那就像和氏璧一样令人垂涎。”

    “是你们这些四大君主携手背叛了尼德霍格,对么?”路明菲问。

    这个答桉并不难猜,在那个遥远的年代,人类手中的武器还十分原始,尼德霍格之死最大的可能不是死于人类的言灵力量,而是龙族的背叛才给了人类可乘之机,那场改变历史的战争开始之前,尼德霍格就已经非常虚弱了。

    “是,伟大的皇帝事先有所察觉,于是他下令诺顿铸造七把用以屠戮其他君主的刀剑。在尼德霍格的监督下,诺顿完成了这些炼金刀剑的巅峰之作,但武器还没有来得及派上用场。”夏弥的眼童里仿佛满布乌青色的雨云,“最初是白王的叛乱,这场叛乱有三分之一的龙族反抗尼德霍格,战争进行的异常惨烈,作为黑王的创造品,白王当然不及黑王尼德霍格,但白王借助人类弥补了自身的不足,虽然最终战败,这却提醒我们这些君主,那些过去一直都瞧不上眼的人类身上,有着某种不知道的可能。”

    “尼德霍格将四大元素的伟力分给了我们,并以双生子作为相互制约,拥有强大力量的一方往往有某种致命的弱点,他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了,却忘记自己分走这些伟力之后手中就剩下最初的言灵皇帝。他在与白王的战争中受了伤,我们的行动就此开始,在人类中每位君主都各自扶持了自己的后裔,那大概是人类混血种最辉煌的时代,他们不必再小心翼翼的觊觎龙族的宝藏,可以光明正大的掌握言灵之力。”

    “所以现在已知的言灵都会被划分的那么详细,因为传承至今的各种力量都是从你们四位君主这里来的。”路明菲说。

    “没错,八位君主掌控四大元素,合力足够与尼德霍格抗衡,但还杀不死他,我们只是在他的伤口上又添了更多的血色,代价是其中很多君主的负伤和改变,大家都离开了原本居住的地方,前往世界各地,最后一击的任务不必我们亲自动手,人类不会错失这个绝佳的良机。如我们所料尼德霍格被人类杀死他的王座上,可后来的发展却出乎我们的预想,正如尼德霍格分给我们伟力被我们背叛,我们给予人类的言灵也被调转矛头对准了我们,混血种并不只是想杀死黑王就结束了,他们还需要消灭如我们这样具有统治权力的君主,这样才能开辟属于自己的新时代。各国历史上很多的屠龙神话,都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背叛者终将被人背叛。”

    路明菲简短地评价,龙族的古代史其实和人类的古代史也差不了多少,古往今来有多少名震天下的帝王死于父慈子孝?在龙族的观念里大概并无什么亲情观念,尼德霍格的孩子们正如他自己一样,是强者生存的族群,垂垂老矣的黑王终将成为新王的食物,而新王的位置也不会很长久,总有后来者将其推翻,历史就是这么一个不断重复过去的圆环。

    “短暂的胜利固然可喜,但别忘了,尼德霍格是察觉到了一些东西才命令诺顿打造七宗罪的,他怎么可能事先没有准备?我们没能在尼德霍格的遗体上找到任何存有力量的龙骨十字,这意味着他早已准备好了自己的茧灌注部分力量与精神,可以卷土重来。没人知道尼德霍格把自己的茧放在什么地方,海沟深处?火山岩浆?还是谁都没有去过的地壳之下?他归来的那一天必将宣泄这么多年来积累的狂怒,无论是人还是龙,所有背叛者都将被王之怒火钉死在地狱的最深处。”

    “如果那一天的发生是个必然,你那么想活下去,为什么不试着再次和人类合作?就像很多年前你们做过的那样。”路明菲说,她身边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参孙现在就好好的带着诺顿的精神和力量当一条废宅龙,她甚至都不用担心某个早上醒来,身边的参孙忽然对她很感兴趣一口把她吞了。

    “合作?”这个词语仿佛什么天大的笑话,把夏弥逗得哈哈大笑直不起腰,“别傻了我的路师姐,我是耶梦加得!是大地与山的王!掌握着凌驾于你们人类之上的权与力,为什么要和你们谈合作?即使是古代,我们也只不过是利用了人类对龙族秘密的渴求,分享给他们了冰山一角,驱使他们去做最危险的致命一击罢了,彼此从未在站在过天平的两端。如果不是还需要你和楚子航作为钥匙,现在见到你我不会给你任何说话的机会。”

    “可你刚刚说白王借助人类补完了自己的不足,”路明菲低声说,“你没有说那是什么。”

    “你们的血统。”夏弥澹澹地说。

    “人类的血统?”

    “嗯,这件事很奇妙,龙族血统能够修改其他物种的基因,令他们趋于龙化,对人类也一样,但龙族血统无法100%的完全碾压人类自身的血统,人类身上会留下一点点无法磨灭的基因,使其成为不人不龙的死侍。正是这一点引起了白王的注意,她应该说是龙族里第一位探究未知的科学家,掌握到了人类血统的第二个特点,突破基因限制的超越进化能力。”

    夏弥蹲在地上,用爪子尖画了一个圈,里面写上黑王,然后指向其他四个小圈,分别是火,地,水,风,来指代四位君主。

    “我们龙族被你们称为进化树上演变的完美物种,但这种力量并不能很好的传承给后代,每繁衍一代,血统力量就会减弱一些,到了很多代之后的就只能是你在墙上看见的壁虎或者吃苍蝇的蜥蜴了,这是反向的退化。可当龙血进入到人类身体里之后就出现了截然不同的状况,虽然大多数血统也会随着生育越来越稀薄,后代普遍不会比上一代更强,但持有龙血的混血种里会罕见的出现血统进化,两个B级能生出A级的孩子来,甚至了超越父母!”

    夏弥说,“没人能解释这种情况发生的缘由,它只会在人类身体里出现,也许白王曾经是最了解这个的人,但她已经死了,不知道还有没有茧,以尼德霍格的品性,恐怕很难藏得住茧。所以你明白为什么龙族看不起人类,却又会以人类的身份现身了吗?君主们都在尝试用人类的身体来理解这种超越进化发生的原因,谁能掌控这样的奥秘,也许就会是另一个尼德霍格,能登上王的宝座。”

    “真希望那样的秘密永远不会被谁找到啊。”路明菲轻声说,只是为了奥丁那里可能有的血统进化方法,就已经让龙王疯狂到这个地步了,要是那种秘密再被谁公之于众,大概连混血种都会彻底疯狂起来吧?

    “还有什么想问的么?”夏弥说,她已经足够仁慈,给了路明菲很多的时间,如果站在这里的是一位卡塞尔学院的教授,那肯定能问出很多前所未有的知识来,但路明菲心里放不下那么多东西,她只在乎自己的身边。

    “权与力什么的,真的对你有那么重要么?”路明菲声音细微,“假设现在的时间是你背叛尼德霍格之前,不必担心他的复仇才去攫取力量,你还会想要那些东西吗?”

    “会,这是与生俱来的天性,我无法拒绝那种诱惑。”夏弥昂起脸,黄金童愈发炽烈,面骨上流淌着君主般的威仪,“你生来就喜欢漂漂亮亮闪闪发光的东西,这也是你的天性,无论男女走在大街上看到绝世的美女都会多看两眼,这也是天性。小说里经常有那种无敌于天下,只求寻找到一位对手的角色,如果我能登上王座,大概也会是那样的人,可我不会觉得空虚,哪怕在那之后是除我以外万物众生的尸骨,我只是想要那种感觉,握住了虚无缥缈的,能让世界颤抖的权与力,这就是所有龙族的天性,争强好胜,至死方休,喜好毁灭。”

    “我理解不了。”路明菲摇摇头,“听起来确实挺宏大挺牛逼的倒是……对我来说人生的终极梦想就是能找到个喜欢我我也喜欢的人,一日三餐吃饱穿暖,不犯什么大病也不会为钱发愁就好了,累的时候我可以躺在他的膝枕上,看他低头微笑着刮刮我的鼻子,叫我一声小懒虫。”

    “身上流淌着龙血的人,是过不了普通生活的,有些事情生来就已经注定,我们终会走到一起,游离于这个社会之外相互报团取暖,亦或刀剑相向。”夏弥神色平静。

    “真希望没有后半句啊。”路明菲苦笑着解开背带,把七宗罪剑匣放在地上,从初见时夏弥的表现来看,带着这么沉重的东西对付夏弥绝无胜算。

    她拔出了贪婪,这是一把苏格兰阔剑,和大多数人对剑这个单字的想象一样,它就像传统剑士手中的武器,没有任何花里胡哨,唯有那澹澹流淌的银光叙说着它不凡的品质。

    左手饕餮,右手贪婪,路明菲双持了两把屠龙刀剑,按照七宗罪的建造宗旨,最合适的用法应该是针对每位龙王的性格弱点,但路明菲不确定夏弥和芬里厄都是七宗罪的哪一个,反正老唐都被色欲捅没了,估计用别的也没差,尤其是后面有些刀剑的体积过于惊人,对人类来说并非那么趁手。

    “这是我最讨厌的一幕。”路明菲静静地看着夏弥的黄金童,如此璀璨,如此绚烂,世间再无任何宝石能与之相媲美,水下的那个世界里,她也曾对上过这样一双特别的黄金童。

    “指朋友反目成仇么?”夏弥抬起爪子,做出了迎战的姿态。

    “嗯。”路明菲轻点点头,“我曾经认识一个朋友,他叫老唐,那个时候我还在仕兰中学和你当网友,老唐在美国,我们经常一起切磋星际,每次我都用红点跟他玩,报考大学的时候,他联网教我英语发音,后来去卡塞尔报道,下飞机见到的第一个朋友也是他,他开着自己的AE86跑来芝加哥接机,我们一起去吃炸鸡。”

    她的描述平直,没有任何修辞添油加醋,只是用最平静的声音,悼念曾经的朋友,仿佛一切都发生在昨天。

    “后来我才知道,老唐就是龙王诺顿,我射杀了他的弟弟,跟他大干一场,还要跑到水库下面去炸他的老家,他最终被一枚鱼雷撞进水底最幽暗的深处,那时候我能看见的东西只有他的黄金童,那是周围最明亮的光。”

    路明菲轻声说,“我以为那会是个结束,没想到仅仅是个开始。你说的没错,拥有龙血就意味着告别了普通人的生活,我身边的朋友们一个个不是莫名其妙消失了就是变成了龙王,搞的就连看到芬格尔我都觉得他那张脸额外喜人。还记得入学之前诺诺问过我会不会感到孤独,我告诉她不会,那时候我就是那么想的。可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真的很害怕一个人,出发来尼伯龙根之前两个屠龙队伍里我一个人都联系不上,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都冒出来了,意外绑架凶杀全都脑内模拟了一遍,怕的要死。说真的现在我看到你反而很安心……真的很安心,至少你还好好活着,虽然变成了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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